通 知
各科室:
根据“潜江市治庸问责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严格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进一步严格机关干部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经校委审议通过,决定印发,以便遵照执行。
中共潜江市委党校
2011年10月11日
附: 进一步严格机关干部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
一、工作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不准随意串岗聊天,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电视剧。
二、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必须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经常务副校长批准;校委成员请假须经常务副校长批准。
三、校办公室在工作日内必须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负责适时公布人员及车辆去向。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