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长效管理,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突发事件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我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稳定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长治久安,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龚本旭同志任组长,副校长为主要成员,负责处理本校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防和处置工作,并由常务副校长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请求指示。
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组,以学校办公室为主、其他科室组成,具体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小组的部署,承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能,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值班室,值班室平时设在行政科,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要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
(二)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
(四)各科室负责人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事件突发的,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加强监测预警,“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各科室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四、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我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并限期结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结果。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或有特殊贡献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